?? 案例回顾:三个关键判决揭示责任划分标准
近期三起徒步死亡案件的判决结果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2026年上海一名女子在徒步活动中因身体不适返回途中死亡,法院认定旅行社承担30%责任。而在2023年北京平谷区一起类似案件中,某公司在组织徒步活动时,未及时关注仍在休息的队员张某的身体状况,而是丢下张某让其等待后续队员就继续前行,张某后来偏离路线突发心源性猝死,法院判决公司承担次要赔偿责任。
对比2013年韶关市一名女性驴友攀登“老婆头”后下撤时不幸坠崖身亡的案件,法院判决活动组织者承担10%的赔偿责任。这些案例显示,法院普遍认可组织者需承担次要责任,但具体比例从5%到30%不等。
?? 法律解析:什么情况下组织者需要担责?
营利性质是关键因素。某公司通过公众号发布户外运动活动信息,向参与者收取98元活动费用,法院认定其具有营利性质,因此需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。而一些AA制活动的组织者,若未从中获利,且已尽风险提示义务,责任会减轻。
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内容包括:
风险告知:准确
描述路线难度和危险等级
必要装备:提供或要求携带安全设备如绳索
应急计划:制定并执行合理的应急预案
特殊关注:对体力不支或身体不适者给予及时照顾
在上海的案件中,旅行社领队在得知任某因身体不适需后撤且无同伴的情况下,让其独自返回,导致在其突发状况时无法得到及时救助,这是法院认定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重要原因。
??? 安全指南:徒步组织者必须做到的5件事
精确评估路线风险
韶关案件中,组织者在“召集帖”中标注的难度指数与实际危险程度不符,容易造成参与者对危险程度的误解。建议使用国际通用的徒步难度分级系统,并提供详细路线说明。
建立完善应急预案
北京平谷区法院在判决中指出,组织者在人员登顶休息后,未及时关注仍在休息的队员身体状况,而是丢下其继续前行,未尽到更高程度的注意义务。组织者应确保任何时候都不让参与者单独行动。
配备专业领队和装备
领队需要具备专业的户外救援知识和技能。在韶关案件中,领队未提示参与者进行绳索保护而被认定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。
购买足额保险
虽然保险公司可能以违规进入禁止区域为由拒赔,但法院认为,对于散见于保险单或保险条款中具有免责性质的条款,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进行充分提示。组织者仍应确保参与者获得有效保障。
严格执行安全流程
包括行前安全培训、装备检查、途中点名报数制度等。特别是对单独返回的情况,必须安排专人陪同或保持实时联络。
?? 责任划分:参与者自身责任不可推卸
法院在多个案例中明确,参与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应对自身安全承担主要责任。例如,在上海的案件中,法院认为任某疏于注意自身安全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,其自身应负主要责任。
参与者责任包括:
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和户外经验
按要求配备适当装备并购买保险
遵守活动纪律,不擅自离队或改变路线
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评估风险,不逞强
?? 趋势分析:司法实践中的责任认定标准趋严
从近年判决看,法院对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越来越明确。即使有免责协议,组织者仍可能因未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自甘风险”原则的适用有一定限制。在武汉一起案件中,法院适用民法典“自甘风险”原则,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讼请求,但该案中组织者未收取费用且已尽到风险提示义务。
????? 个人观点与建议
作为长期关注户外安全的博主,我认为当前户外活动责任划分仍存在不少模糊地带。组织者责任保险应该是行业标准配置,但目前普及率不高。
给组织者的实用建议:
保留完整的风险告知和安全培训记录
针对不同难度路线制定差异化安全保障方案
与专业救援机构建立合作关系
定期组织领队培训,提高专业水平
同时提醒参与者,选择有资质的组织方比价格更重要。查看组织方的安全记录、领队资质和保险配置,这些才是真正的安全保障。
户外运动的魅力在于探索自然,但安全回家才是最终目标。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析,能帮助组织者和参与者建立更完善的安全意识体系。安全回家比完美完成路线更重要!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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